近期处理了一个复杂的案子,案子反复再审,最终尘埃落定,当事人不需出一分钱,驳回银行起诉。案情简介:孙某夫妻借款20万给南京某公司。南京某公司系银行提供虚假的进帐单而得以成立。孙某起诉南京某公司及股东未果以后,又起诉该银行要求承担赔偿责任,后孙某夫妻与银行签订调解协议,银行赔偿20万元。银行赔偿以后随向该公司股东提起诉讼。法院判股东承担赔偿责任。经过许多年以后,股东之一的霍某向玄武法院请求确认非该公司股东。玄武法院判决确诉非该公司股东以后,后检察院提出抗诉,要求所有案件再审。在鼓楼法院再审的案子里,我们经过努力,免除了当事人的责任,即孙某不再要求该公司部分股东承担责任。按理说,由于债权人孙某免除了我方股东的责任,我方就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,那么作为有过错方的银行就不能再向我方追偿,但下关法院却作出判决,要求我方向银行作出赔偿。经过组织研讨,我们律师团认定这个案子虽然是再审,但由于适用一审程序,我们应该提起上诉,且推翻的可能性很大。后来当事人在我们律师团的建议下果断上诉,在二审中我们详细提交了代理词,并与法官进行了充分沟通,我们的代理意见得到法院的认可,在审委会上获得了大多数人的认同,并最终驳回了银行的起诉。
总结:面对复杂的案子,做好前期分析研讨工作很有必要,这样可以使律师的工作方向明确且更易取得成功。